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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1日将实行电梯检验新规

信息来源:http://whhtgdt.com/ 作者:武汉电梯公司 发布时间:2016-06-30 11:33

 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(市场监督管理部门),各 有关单位: 为做好GB7588-2003《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》第1号修 改单(以下简称新标准)实施工作,现提出如下意见:
 一、供需双方于新标准批准发布日期2015年7月16日(不 含)之前首次签订供货、安装正式合同,或者已经通过公开招投 标确定中标及供货的,可以按照原GB7588-2003《电梯制造与安 装安全规范》(以下简称原版标准)供应电梯产品。
二、供需双方于2015年7月16日(含)之后签订电梯供货、 安装正式合同的,如合同中约定交货期(或实际交货日期)在新 标准实施日期2016年7月1日(不含)之前的,可以按照合同约 定的标准版本供应电梯产品;如合同没有约定执行标准的版本, 也可以按照原版标准供应电梯产品。如合同约定的交货期(或实 际交货日期)在2016年7月1日(含)之后的,必须按照新标准
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司(局)函 
供应电梯产品。
三、符合以上要求按照原版标准供应电梯产品的项目,可能 在2016年7月1日(含)之后实施监督检验的,由电梯制造单位 或者其委托的安装单位填写《执行原版标准合同项目情况备案表》 (见附件),于 2016 年 6 月 20 日前,一次性报送电梯安装地负责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质监部门。各地质监部门可对备案的合同项 目进行抽查确认,发现不符合规定的予以纠正。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,请及时报告我局。   附件:执行原版标准合同项目情况备案表    
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 2016年4月29日